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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油茶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15:36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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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3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

油茶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财政局、社会事业局:

现将《2023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油茶产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篮球(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2023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展油茶产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发展油茶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南宁市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引导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油茶新造林种植,鼓励通过“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开展连片、集中油茶新造林,2023年完成油茶新造林面积400亩,其中吴圩镇300亩、那洪街道40亩、金凯街道60亩。

二、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经开区油茶新造林工作,成立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油茶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刘军管委会副调员、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陈学翔   社会事业局局长

成  员:桂碧海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淡丽丽   吴圩镇党委副书记

        周涛进   那洪街道办副主任

        黄绍任   金凯街道办副主任

经开区发展油茶产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各项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各种重大困难和问题,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对油茶产业的重要工作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负责经开区发展油茶产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局桂碧海同志兼任。各单位成员名单如有变动将按实际情况自动更新,不再另行修订方案。

三、重点工作

(一)动员开展油茶造林。各镇(街道)作为油茶造林的主战场,要切实肩负油茶造林的责任,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充分调查摸底,掌握林农对油茶种植的意愿,积极动员林农开展油茶造林。各镇(街道)要细分油茶造林任务,镇(街道)领导分片包干,将年度油茶新造林任务细化落实到山头地块,加强跟踪管理、技术服务,确保完成400亩油茶新造林任务。(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

(二)推广“油茶+N”种植模式。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有利政策,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油茶+N”油茶林下经济、油茶套种、间种经济。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油茶+N”复合经营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桂林生发〔2022〕22号)及自治区中医药局等部门发布的“桂十味”道地药材清单及区域特色药材适宜发展区域,积极探索油茶林下套种中草药经营模式。充分发挥油茶林资源优势,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实现油茶林经济效益和生态产品价值最大化。(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

(三)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加强资源要素整合,鼓励中小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油茶种植基地,实现油茶种植相对集中、连片经营。支持将油茶与休闲、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有机结合,建设油茶特色庄园、示范园。推广“企业(林场、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合作经营模式,引导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委托种植、联耕联种、资金入股等方式与经营主体合作,建立完善稳定的利益共同体。通过专业合作社、企业申报项目补助,引导符合条件的油茶企业按政策规定享受贴息和农业保险等涉农政策。(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油茶种苗生产管理。推行使用出圃前已能够开花结果的优质大苗造林,实现“百分之百良种、百分之百大苗”和“百分之百花果苗”目标,重点推广香花油茶良种。油茶种植必须符合《油茶栽培技术规程》(DB45/T 472-2018),种苗来源符合相关规定,档案齐全,加强油茶种苗在生产、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规范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

(五)完善油茶补助。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南宁市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3〕23号)精神,自治区对油茶新造林,按1000元/亩给予补助,分2年兑现到位;对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截干更新,按600元/亩给予补助,分2年兑现到位。市级财政对油茶新造林,按500元/亩给予补助,分2年兑现到位;对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截干更新,按50元/亩给予补助,分2年兑现到位;经开区本级对油茶新造林,按500元/亩给予配套补助,分2年兑现到位;对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截干更新,按50元/亩给予补助,分2年兑现到位。油茶低产林更新改造、嫁接改造按新造林补助标准执行。镇(街道)负责初步验收,负责对经开区本级补助资金的发放;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总体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申请拨付自治区、南宁市补助资金至镇(街道),由镇(街道)负责发放。为缩短种植户的投入,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局、财政局要加快项目验收及资金兑付。补助条件和兑付程序可参照油茶“双千”计划政策执行。(附:油茶新造林补助政策流程图(试行),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对油茶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分解细化工作目标,把种植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社会事业局加强与自治区、南宁市对接,提供适合种植的油茶品种目录供林农种植参考,加强指导。各单位要共同形成合力,压实各方责任,共同推进油茶生产各项工作,保障如期完成年度油茶产业发展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社会事业局、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油茶产业发展政策、技术及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宣传,积极组织本地企业、种植合作社参加各类培训、展销及推介活动,大力宣传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典型和发展油茶致富典型,充分显现油茶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成效,提振社会各界发展油茶产业的信心。

(三)做好用地保障。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禁止在耕地上种植油茶,科学安排油茶造林用地,认真开展油茶造林落地上图管理。允许桉树、松树等林地疏伐后套种油茶,探索油茶与用材林等混交模式,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培育大径材,对种植油茶的林地优先安排采伐指标、优先各类项目支持。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镇(街道)、社会事业局、财政局要根据自治区印发的油茶产业项目资金管理细则、油茶“双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申报及县级自查工作,提高项目质效。对验收合格的油茶造林,及时发放相应的补助资金,同时,加强油茶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转移挪用、挤占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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