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共计14天,社会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6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管理中心:
一、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117.141.131.185:8001/po/f/view-7-f5118725feb04d80a743720d76437ebf.html),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nnzfgjj@163.com。
三、寄送信函至: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邮编:530022。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9日